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上述邮寄材料招录机关收件后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邮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处,邮编300010,联系电话022-24465673。请在信封上注明“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
四、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6年2月28日至2月29日,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天津市财经学校综合楼。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路线图、乘车方式详见附件5)。电话:022-26374564(该电话只限用于咨询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地址,且只能在2016年2月28日-3月5日期间拨打)。
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
参加2016年3月1日、3月2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28日上午9点,到天津市财经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参加2016年3月3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28日下午2点,到天津市财经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参加2016年3月4日、3月5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29日上午9点,到天津市财经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6年3月1日-3月5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当天上午8: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天津市财经学校综合楼。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路线图、乘车方式详见附件5)。电话:022-26374564(该电话只限用于咨询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地址,且只能在2016年2月28日-3月5日期间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