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31日

  参加2013年3月16日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3月13日上午9点,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2013年3月17日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3月13日下午1点30分,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2013年3月18日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3月13日下午3点,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2013年3月19日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3月14日上午9点,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2013年3月20日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3月14日下午1点30分,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2013年3月21日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3月14日下午3点,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2013年3月22日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3月15日上午9点,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8.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提供组织关系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