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31日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国税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3年3月21日。(考生具体面试安排详见《考生须知》,《考生须知》在3月20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从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税务干部学校,地址: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86弄8号(乘车路线图详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013年3月20日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为:宁波海纳百川大酒店,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99号(乘车路线图详见附件),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2:30—17:00。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贴好照片)。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贴好照片)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以第二专业报考的,第二专业所在院系必须在《报名推荐表》上盖章。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格式详见附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请提交保证在体检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书面承诺)。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还要提交报名时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及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6.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7.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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