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在乐山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十三楼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363号)。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流程完成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复审及下一录用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录用环节。
附件:乐山市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 山 市 公 安 局
乐 山 市 公 务 员 局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