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9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2013年下半年甘孜州州、县、乡镇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9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甘孜人事考试网站www.gzrsks.gov.cn发布。本次招考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后,其他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仅在甘孜人事考试网站www.gzrsks.gov.cn发布,敬请关注)。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3年9月20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对象为甘孜州籍指2013年9月20日前户籍在甘孜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8月23日至1995年8月2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8月23日以后出生);森林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9月20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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