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的头号强国——美国,更对文化创意产业有着清醒的认识,他们发出了“资本的时代已经过去,创意的时代已经来临”的呼声,其文化创意产业经济的增长速度达到14%,占GDP的30%以上。2000年,全球音乐唱片市场总值为385亿美元,美国市场则占到143亿美元,是全球的37%,占了绝对优势。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美国第一大出口创汇产业。
日本将文化创意产业称为娱乐观光业,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为娱乐观光业制定了包括《著作权法》、《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等在内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其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因此十分迅速。目前,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日本的第二大产业,日本素有“动漫王国”之称,动漫已成为其重要的支柱产业,日本正从一个传统的产品制造大国,转向一个文化产业生产和输出大国。2010年6月,日本政府出台的《新增长战略》,制定了在海外拓展相关创意产业业务的政策后,其文化创意产业将得到更大发展,预计到2020年,其在亚洲的文化创意产业收益将实现1万亿日元的目标。
法国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特别是从产业结构的调整中看到文化创意产业的巨大价值和潜力后,为文化创意产业制定了系列的优惠政策和资助措施,包括法国政府文化和交流部下设的图书与阅览司对出版产业链的资金资助,仅2004年的资助就达3.73亿欧元。法国文化创意产业得到了极大发展,尤其是图书、出版市场等显得异常活跃,出版业已成为法国的第一大文化产业,也成为世界图书的生产、销售和出口大国,其在全球图书市场中,仅图书销售额和版权贸易量就占到了14.7%。此外,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设施的管理、电影、旅游业等,也是法国的重点文化产业。
丹麦政府通过为文化创意产业建立良好的市场机制、创新环境,提供专业知识培训、提供风险资本与创投基金等措施,重点发展了电影、音乐、新兴媒体等领域的文化产业,且发展事态良好。据丹麦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92年~2005年期间,丹麦文化创意产业的年均增长率超过20%,已成为丹麦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
5.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国文化产业依然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和较高的热度,2011年文化产业进入黄金发展期,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扩大文化消费。在传媒文化的产业属性不断受到重视、产业进程不断推进的趋势下,经济结构调整、精神文化需求释放以及国家提升文化实力战略,正激发传媒文化迎来黄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