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并报名成功(即交费完成)的报考人员,本次报名时无须上传照片,在填报本次报名信息并确认后,即可交费,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考信息,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交费成功后,任何信息不得修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 2015]278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本次考试费用61元/人。
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
七、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通用外语词典(不得携带电子词典以及专门为职称外语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迹墨水笔。
(二)各级别、专业的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未填涂或填涂错误的,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的雷同试卷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给予当次考试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请应试人员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并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四) 本次考试我省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其他
有关考试文件、网上报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283
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9662
有关费用结算、发票领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067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