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2013年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报名公告
根据全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报范围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在本市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具有晋中市户籍、或在本市工作、或驻地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在晋中市申报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象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和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后取学历的人员应参加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前期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后取学历也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在学期间缺少教育实践环节的人员,申请认定与其后取学历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时,应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已有一种教师资格,现要申请另一层次教师资格,应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四)大学本科、专科院校小学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以外的其它种类的教师资格时,应参加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大学本科、专科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以外的其它种类的教师资格时,应参加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六)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应参加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事宜
(一)报名
2013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登陆晋中教育网(http://www.jzedu.net)能力测试报名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1. 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不得进行修改。
2. 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类型。
3. 报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必须使用同一身份证。
4. 报名人员应确保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测试资格。
(二)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1]83号)规定,每人缴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20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及缴费时间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9日—3月22日
2.缴费时间:2012年3月19日—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