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省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工作即将启动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3月7日

  二、我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制度改革将逐步推进

  2016年我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体制将作以下调整:一是招警权限从分级组织转变为规划统一。建立省级统一招警体制,招警政策拟定、录用计划编制、资格条件设置、笔试面试等均以省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进一步严把公安机关“进人”关,提高招警工作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二是招警模式从单一型转变为多元化。建立“双轨”招警机制,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和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单独招录两种方式,切实保障公安专业人才的有效补充。其中,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将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笔试。三是考试内容将更体现人民警察工作特点。执法勤务职位将在一般公务员公共科目测试的基础上,增加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要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和工作需求;对公安机关涉密要害和人才紧缺职位或者通过社会公开招考难以有效补充的职位,将按照特殊职位招考办法进行招考。

  三、省直机关将开展定向招录残疾人公务员试点

  2016年我省将在省直机关公务员招考中,探索开展定向招录残疾人试点工作,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和省残联将各拿出1个岗位,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招考将采取有别于普通公务员招考的工作方式,残疾人考试报名费用全免,为方便残疾人报考,省里将单独开设交通便利的笔试考点,积极创造无障碍考试环境,加强考场服务力量,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取消公务员再次报考政策

  随着公务员公开遴选制度步入常态化和制度化,2016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不再允许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报考,鉴于《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15年10月出台,我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也已经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从2016年开始,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将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基层工作的选调生进行招考,选拔基层公务员到上级机关工作的职能将由公开遴选制度承担,这对体制外广大考生是个利好消息。

  五、空缺职位递补政策将重新调整

  为有效解决考生择业和招录机关选人用人之间的矛盾,2016年的省考将对空缺职位递补政策进行调整,在公务员面试结束后,对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计划空缺的职位,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将允许从该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省公务员局特别提醒广大报考人员,所有公务员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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