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县县2013直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县编委会批准,芜湖县发改委等十七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学历、专业、年龄等必须符合《2013年芜湖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及高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芜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请应聘人员在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自行打印交报名处),并对自己报名信息进行承诺。如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应聘人员每人交纳笔试费45元(执行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少数特殊职位,报名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批准后也可以开考,但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不得小于1:2。不足1:2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改报其它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综合常识、英语、计算机、写作四个部分,侧重常识和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到下一招聘程序。
根据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服务基层项目”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合成前加2分。符合此政策规定的应聘人员,笔试后3日内(5月21日下午5点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审验,逾期未提供材料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待遇。
体能测评:报考县城管执法大队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人员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