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公告_第3页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报考者录取后,将在录取院校学习两年,建议孕妇请勿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工作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9:00—5日12:00。
教育入学考试有关要求请报考者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nm.zsks.cn)查询。
(二)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三)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和《招考职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在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重要经历,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录取资格处理。
(四)凡报考公安机关和监狱机关职位(均为人民警察职位)的,在面试前要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或女子800米跑以及4×10米折返跑,测评合格标准详见报名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体能测评不合格或不能正常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建议孕妇请勿报考,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请慎重报考。
(五)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录机关的自治区有关政法主管机关负责。
(六)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低保家庭的报考者除外)均须在网上先交费,报考费每人1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截止时间为9月8日9: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2.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交费结束前传真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6601704),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