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锦州市公务员考试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6月2日

  报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招考职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证明,并携带好本人户口簿。

  报考面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招考职位的考生,其中按本县(市)户籍报考的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按本县(市)生源报考的另需提供高考生源地证明(表样附后),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出具,档案由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保管机构出具。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报考政府系统招考职位并已公示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3日(星期三)、6月4日(星期四)、6月6日(星期六)(每个考生的审查时间请见资格审查人员名单)8:30-11:30,13:30-16:30到锦州市人才服务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39号)接受面试前资格审查。

  报考党群系统招考职位并已公示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3日(星期三)、6月4日(星期四)、6月6日(星期六)(每个考生的审查时间请见资格审查人员名单)8:30-11:30,13:30-16:30到锦州市人才服务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39号)接受面试前资格审查。

  报考政府系统的考生见到此通知请于5月29日、6月1日回复电话0416-3872388,确认参加资格审查时间。

  报考党群系统的考生见到此通知请于5月29日回复电话0416-2129539,确认参加资格审查时间。

  已公示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必须按时接受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件、证明及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否则责任自负。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考生在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书原件的同时,要提供相应复印件一份。

  对党群系统资格审查有问题或对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5年6月8日前向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反映;咨询(举报)电话:0416-2129539。对政府系统资格审查有问题或对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5年6月8日前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咨询(举报)电话:0416-3872388。逾期均不再受理。

  附:1-5(注:以下附件文件不能在手机等移动平台正常浏览)

  1、2015年锦州市党群系统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2015年锦州市政府系统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3、2013年和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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