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9月10日至9月15日。
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7.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的职位,报名考生应为本县(市、区)现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且截止2013年8月31日,正职任职满两年、副职任职满三年的优秀村干部,通过本人自荐、群众举荐经乡镇党委推荐,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的职位。
8.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不含选调生)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含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报名期间适时公布各招录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于7月24日15时前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提醒考生要及时查看本职位报考情况。已报考因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请于7月25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时间截至7月25日14时30分。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报考市直机关和选调生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报考县(市、区)机关、乡(镇)机关考试级别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笔试科目为《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
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参加《申论》科目考试时,可以使用所报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文字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