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宿迁市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2月3日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三)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相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

四、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五、关于师范类毕业生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问题

本省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在职中小学教师允许报考,但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的证明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六、关于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问题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凭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七、关于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报考问题

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94”)。

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所在县(区)组织人事部门部门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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