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
(三)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四)各招考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报考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以及其他地处偏远、条件艰苦、贫困人口较多乡镇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或取消拟录用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于2015年9月25日18:00前,到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五)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省直单位职位的,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15年9月21日8:00至9月22日18:0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报考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职位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的时间和办法,由各地确定。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a.hrss.gov.cn)、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hngwy.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系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有关本次考试录用工作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发布。
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确定的专用网站,用于发布与本地、本单位有关的考试录用信息;公布的咨询电话,用于为报考人员及时提供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其他有关事宜的服务。
(七)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