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得让他人代替体检,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规定报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考察人选和录用计划的比例为1:1,前一考察人选有问题不能录用的,依次考察下一名。
六、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2.考生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及河北省气象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4. 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521883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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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气象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河北省气象局面试人员信息采集表
3.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
4.同意报考证明
5.待业证明
河北省气象局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