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信用社2016年公开招聘员工简章_第4页
7.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折算前,笔试成绩先按百分制进行折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无专业测试)=笔试成绩÷1.5×60% +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有专业测试)=笔试成绩÷1.5×60% +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成绩统计结束后,通过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人才招聘网(http://zhaopin.gznxbank.com:6666)公布。
8.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明确的是否合格的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不能得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以及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9.考察
体检结束后,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新员工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政治立场不坚定,有反国家、反党言行的;
(2)道德品质差,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
(3)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在职合同制员工;
(4)截止报名时在读的非2016届毕业生;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及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本次招聘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及曾经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农信社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所需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