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_第5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3月5日
3:1比例的职位(不含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532418:00。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布。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特困生证明)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特困生,于201531718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01002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报考市(州)辖区职位的特困生,于31718: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54209:00423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公布。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542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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