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海监船员公告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8月7日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3年9月8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2013年9月8日起。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折算后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计算公式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少数名族照顾加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录机关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2013年9月10日前。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的3天内,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4、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于2013年9月15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5、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具体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招录机关选派的考官2人,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选派的考官3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录机关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6、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招录机关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原则上,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参加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对于专业技能特别突出的人员达不到考场平均分的,经招录机关申请、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40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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