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防城港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
1.报考设区市级以下招录机关(含自治区设在市级以下的直属或派出机构,不包括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政法机关基层紧缺职位)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2.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机关(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含自治区设在该地区的直属或派出机构)职位和政法机关基层法医、狱医、理化、护理等紧缺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
按照上述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黄润青等517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3年6月19日—6月21日。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报考市直公务员职位考生的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为市直各招录机关,报考县(市、区)公务员职位考生的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为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点、联系电话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中的“材料邮寄地址”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栏)。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 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