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3年公务员考试公告_第3页
笔试成绩按两科成绩各占50%合计,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初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该职位面试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面试名额按如下办法分段计算:设入围面试名额为R,拟招名额为Y,当Y≤5时,R=3Y;当Y>5时,R=2Y+5。
其他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人数少于本职位面试名额的,则该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初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排名、合格分数线及参加资格初审人员初定于2013年5月6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初审
时间:报考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C001-1301C025)和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E001-1301E005)初定为2013年5月12日;报考综合管理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A001-1301A127、1301D001-1301D057)和行政执法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B001-1301B059)初定为2013年5月14日。
地点及具体安排:初定于2013年5月6日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报名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其它相关材料。
资格初审须现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人员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体能测评、面试资格。
报考综合管理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A001-1301A127、1301D001-1301D057)和行政执法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B001-1301B059)的,经资格初审合格,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C001-1301C025)和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E001-1301E005)的,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初审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初审、体能测评。当面试人数达到该职位面试名额,或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报考人员均审查完毕,或规定的资格初审、体能测评结束时间到达后,均不再递补审查及测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