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报考要求具有“天水市户籍”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已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四项目人员”不能再以“四项目人员”身份报考“四项目职位”,只能在取得原单位同意后,以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其他职位。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要求本人携带个人相关资料前来办理,不接受他人代办。
2、在职的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资格复审不通过。
3、“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和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严格按照录用时间、合同规定时间、批准文件的时间和招考公告规定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21日。
4、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5、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主动放弃,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6、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故意隐瞒个人有关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月8日
资格复审地点: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南侧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938-8214550
0938-8393692
天水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