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面试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1月22日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5),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7、其他材料: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公开发表文章的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等。

  8、 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二)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供销合作总社人事部人事一处收,邮编100801。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收到后不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4日、25日上午8:30至下午3:00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到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办公楼(一号楼)322房间报到。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6年2月26、27日进行,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2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2:5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各报考职位具体面试时间待考生携资格复审材料原件报到时通知。

  面试地点:石化宾馆(北京市西城区东京畿道10号)。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其他事项

  (一)因考生自愿放弃、提供虚假材料等原因出现递补情况时,将另行发布公告,公布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

  (二)我社机关办公地点位于西单路口西北侧(中国银行总行西侧),搭乘地铁4号线(西单站F出口出站西行100米)即到。考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联系方式:010-66054766(电话)

  010-66054118(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原标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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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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