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一)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二)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
(三)请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可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
(四)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附件:
1.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2.东城区人才服务中心路线图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