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_第3页
08∶0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各地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报考省直、宿松县职位的考生,分别在合肥、安庆市考点考试)。
3.考试成绩发布
(1)笔试阅卷工作于6月19日前结束。6月20日16:00时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
(2)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低排序,确定笔试入围对象。
(3)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累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五)资格复审和确认
1.根据笔试总分,各市、省直管县"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按招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名单。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等。此外,属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等;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尚在岗服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同级团委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3.严肃认真核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照片和信息,谁审查谁负责,倒查责任。
4.凡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
5.经复审确认后,参加体检员额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考察、递补
1.体检
(1)在通过资格复审和确认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
(2)体检统一由各市、省直管县"三支一扶"办组织,省水利厅招募的人员由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
(3)体检依据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
(4)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各市有关规定缴纳体检费用,待正式上岗后,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按每人200元标准通过工资卡给予补贴,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未正式录用上岗的,体检费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