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屯溪区2013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4人公告_第5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6月22日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合成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后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屯溪先锋网、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并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组织、人社部门参与。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屯溪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一周。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的函、《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另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区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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