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合同范本 > 经营合同 > 托管合同 > 文章内容

品牌服装托管协议范本_第2页

  2、乙方受到第三方的强制执行、临时查封、扣押申请时;

  3、甲方与乙方因上述项目以外的情况中途解除本协议时,需在预定日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的同意;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无需预告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需甲方的同意:

  1、甲方有汇票或支票的拒付、破产等申请或受到刑事诉讼时;

  2、甲方受到第三方的强制执行、临时查封、扣押申请时;

  3、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相应费用时;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依照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解除方应及时与另一方办理交接手续。若乙方拒绝办理交接手续,以甲方的数据为准。

  第三十八条 甲方与乙方因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以外的情况中途解除本协议时,需在预定日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的同意。

  第 十一 章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长沙仲裁委员会解决,该委的裁决结果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 十二 章 协议的有效期

  第四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协议优先权;甲、乙双方未续签合同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于本协议中授予的一切权利,但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不随本协议的失效而终止。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文件;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补充文件和制度,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嗣后签订的补充文件以及制订的制度与本协议某条款(或某些条款)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营业执照号码 : 营业执照号码 :

  法 定 代表人 : 法 定 代表人 :

  电 话 : 电 话 :

  地 址 : 地 址 :

  日 期 : 日 期 :

首页 1 2 尾页

  姓名:考试站(www.examzz.com)

  2012年11月21日

文章责编:考试站(www.examzz.com)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  (2012-11-21)
文章搜索
1
2
3
4
5
6
7
8
9
10
暂时没有记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暂时没有记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
2
3
4
5
6
7
8
9
10
实用文档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入党资料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zz.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入党资料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