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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_第9页


    (5)乙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指的,受甲方委托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乙方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6)一方和另一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合同是指包括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专用条款以及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已正式签订的合同。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甲方/乙方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根据合同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解释
    (1)本合同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2)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3)如果合同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2.乙方的权利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甲方授予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分包施工分包单位的否决权;
    (2)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3)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供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完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7)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姓名:考试站(www.examzz.com)

  2012年11月24日

文章责编:考试站(www.exam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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