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会计证书申领、注册登记、变更、调转等办理程序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2月20日

从宁波大市外调入本市的,携带由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出具的调转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在办理调出手续一周后至90日内,到调转证明上注明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调入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需要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填写《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并由工作单位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一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五、其他说明

(一)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一寸证件照片1张到原办理发证(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申请补发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损毁的,应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损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寸证件照片1张到原办理发证(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申请补发手续。

(二)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登记手续

1、会计人员通过以下方式完成继续教育的,不需要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定点面授培训或网上继续教育并通过考核的;

在宁波市报名参加并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

在宁波市报名参加并取得全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合格的;

参加宁波市会计学会自行组织宁波市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班培训的。

2、除上述情况外,会计人员完成或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需要持采集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或相关资料,到原办理发证(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继续教育确认登记手续。

(三)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会计从业资格事项

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注册(离岗)登记、信息变更、调转、继续教育确认等事项时,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相关手续时,除按上述规定程序外,还需要出具书面“委托代理书”,注明需要委托办理的事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人签名等,同时还需要提供代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四)网上查询会计人员信息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以及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可以通过“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http://kj.nbcs.gov.cn)——网上服务大厅——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查询”进行查看。

附件:宁波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区域名称及区域代码

区域名称

区域代码

办理范围

宁波市本级

330201

宁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海曙区

330203

海曙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江东区

330204

江东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江北区

330205

江北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北仑区

330206

北仑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镇海区

330211

镇海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鄞州区

330212

鄞州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杭州湾新区

330215

杭州湾新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保税区

330221

保税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大榭开发区

330222

大榭开发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330223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30224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象山县

330225

象山县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宁海县

330226

宁海县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余姚市

330281

余姚市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慈溪市

330282

慈溪市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奉化市

330283

奉化市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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