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波大市外调入本市的,携带由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出具的调转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在办理调出手续一周后至90日内,到调转证明上注明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调入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需要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填写《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并由工作单位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一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五、其他说明
(一)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一寸证件照片1张到原办理发证(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申请补发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损毁的,应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损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寸证件照片1张到原办理发证(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申请补发手续。
(二)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登记手续
1、会计人员通过以下方式完成继续教育的,不需要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定点面授培训或网上继续教育并通过考核的;
在宁波市报名参加并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
在宁波市报名参加并取得全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合格的;
参加宁波市会计学会自行组织宁波市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班培训的。
2、除上述情况外,会计人员完成或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需要持采集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或相关资料,到原办理发证(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继续教育确认登记手续。
(三)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会计从业资格事项
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注册(离岗)登记、信息变更、调转、继续教育确认等事项时,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相关手续时,除按上述规定程序外,还需要出具书面“委托代理书”,注明需要委托办理的事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人签名等,同时还需要提供代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四)网上查询会计人员信息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以及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可以通过“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http://kj.nbcs.gov.cn)——网上服务大厅——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查询”进行查看。
附件:宁波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区域名称及区域代码
区域名称 |
区域代码 |
办理范围 |
宁波市本级 |
330201 |
宁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
海曙区 |
330203 |
海曙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
江东区 |
330204 |
江东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
江北区 |
330205 |
江北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
北仑区 |
330206 |
北仑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
镇海区 |
330211 |
镇海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
鄞州区 |
330212 |
鄞州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
杭州湾新区 |
330215 |
杭州湾新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
保税区 |
330221 |
保税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
大榭开发区 |
330222 |
大榭开发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
330223 |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330224 |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
象山县 |
330225 |
象山县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
宁海县 |
330226 |
宁海县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
余姚市 |
330281 |
余姚市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
慈溪市 |
330282 |
慈溪市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
奉化市 |
330283 |
奉化市内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