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1月18日

浙财会〔2014〕48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会〔2013〕28号)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时长、题型和成绩

1.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三科连考,各科成绩须一次性同时合格才有效。

2.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考生可以连续进入下一科考试,但每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提前交卷。

3.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会计电算化》: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4.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考试完成7个工作日后,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kjbm.zjczt.gov.cn)查询成绩。考试成绩三科同时合格人员可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合格证书”。合格成绩自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考生应在成绩有效期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于考试采用计算机自动阅卷,不属于考试管理部门规定的查分范围,除参加考试但成绩显示为零分的特殊情况外不予查分。

三、报名办法和时间

1.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通过网络报名。原则上每个季度安排1次报名,即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份的上旬安排报名,次月起的一个季度内安排考试。具体报名时间可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考生可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交费、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实行实名报名承诺制度。考生通过报名流程,视同对考试相关公告或协议作出承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填报错误的,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修改申请表,前往当地会计管理机构提交修改申请,申请受理时间为报名当月1-20日的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受理考生上述信息修改申请。考生应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承诺信息真实。因个人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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