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1月18日

2.考生原则上应在常年居住地所在的考点参加考试,特殊情况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省内其他考点(不包括宁波)参加考试。但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必须根据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3.具体考试场次由考点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在系统中设置、分配,考生可根据考场安排自主选择考试场次,一经选定不得变更。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缺考的,不退还考试报名费用。

四、考务费

无纸化考试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每科目35元,《会计电算化》科目40元,由考生在网络报名时交纳。

五、辅导教材

为便于考生全面系统了解掌握无纸化考试内容,考生可在“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主选择是否需要网上订购相关考试辅导教材。报名结束期间,教材征订系统继续开放。

六、其他

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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