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嘉兴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根据浙财会〔2013〕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类别
(一)考试科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珠算等级考试本年度内暂不进行。
(二)考试类别:2013年6月30日前参加考试的,按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和《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会字〔2005〕3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2013年7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的,按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规定及我省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1、2013年6月30日前参加考试的考试类别及条件:
(1)、单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生需持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即: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学历证书自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2年内有效。考生在网上报名交费之日必须已取得相关学历证书。
(2)、双科:《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已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证书的考生可以只报考双科;未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证书的考生也可以报考双科,但须在双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
(3)、三科:《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除上述二种情况外,考生可以参加《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三科连考。
(4)、《会计电算化》专场。
为便于已取得《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双科合格成绩单的考生在成绩有效期内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单独设置《会计电算化》专场供考生报考。
2、2013年7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的考生除《会计电算化》专场外,一律实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连考,各科成绩须同时合格方可打印全科合格证书并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点设置
嘉兴市共设一个考点:嘉兴市财税教育管理中心(原嘉兴市财政税务干部学校)。
三、报名条件
(一)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执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并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二)在浙江省(宁波市除外)范围内,考生可异地报名参加本市考试。但从综合因素考虑出发,建议考生尽可能遵循就近原则,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报考。除在浙江省内有工作单位或有暂住证、居住证的外省人员外,其他外省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浙江省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