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大榭2013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11月21日起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2年11月15日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宁波市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其中持有身份证编号前4位为“3302”的人员或在2012年度已报考人员直接在网上办理报名手续;其他人员应先到宁波市各县(市)、区财政局设立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办理网上报名手续。需要办理资格审核的人员持以下资料按就近原则到相关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身份证编号前四位不是“3302”的宁波户籍人员,持宁波市身份证管理机构核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在宁波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宁波户籍报考的学生,持学生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其他非宁波籍报考的人员,持近2年内在宁波市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凭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没有居民身份证人员,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件。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上午10:00至12月4日下午5:00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2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工作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不安排补报名。

  六、其他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缴费成功后应当在2天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逾期不选考点及考试时间的,将由报名系统根据应考人员选定的所在县(市)、区按照就近原则自动选择。

  2013年上半年考试成绩将于本期考试全部结束10日后通过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公布,2个考试科目同时合格人员将取得考试合格单。考试合格单有效期截止2013年11月29日。

  报名考务费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甬价费[2011]57号)核定的标准收取,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元/人次,《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100元/人次。

宁波大榭开发区财政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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