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持有新疆兵团农六师财务局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连续三年未参加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原则上视同放弃从业资格,需重新参加考试取得从业资格。对于在三年以内没有按照规定完成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可说明原因参加补课后,换发新证。补课费由农六师会计学会按照每一年度120元/人收取。
4、对于石河子大学商学院的在校学生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在校期间接受学历教育可视同为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学时和课程内容审核确认。毕业离校后按照其他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换发新证条件和标准办理。
四、会计从业资格调入、调出
目前,由于兵团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正处在升级建设阶段,师市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信息和兵团所有会计人员信息一样,没能实现网上资源共享和办理调转(调入、调出)。为了不影响需要办理调转手续的持证人员办理调转业务,凡办理调出手续的持证人员,需提供调入地同意接受纸质调转手续的证明方可办理。凡办理调入手续的持证人员,需由师市会计从业资格出具的同意接收函,且调出地出具纸质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基础信息和调转手续登记表并加盖公章,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
五、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考核确认
2011年以前,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年检审核确认的主要内容:一是持证人员每年是否按照规定和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二是对持证人员是否存在违犯《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行为进行审查。自2011年新证换发后,不再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二年一度的年检审核确认,改为只对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确认。
六、采集信息和换证工作承办机构 新疆兵团农六师财务局会计和资产管理科。负责承办人:陈彬。联系电话:09945813759(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