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4年度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津财会〔2013〕6号,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文件规定,我市2014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将于2014年2月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在我市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含军队、武警系统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相关事项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与会计电算化科目分别组织报名和考试。
(二)考试时限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钟;
2、会计基础:90分钟;
3、会计电算化:90分钟。
(三)考试题型及合格标准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不定项选择题),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会计电算化:考试内容包括客观题考试、Excel实务操作考试、财务软件实务操作考试三大部分:
(1)客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Excel实务操作考试:涉及内容主要包括表格编辑、图表制作、数据计算、数据管理、假设分析工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财务软件实务操作考试:本部分包括账务系统初始化、凭证处理、账簿处理、报表处理、工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合格标准
(1)统考科目必须在一次考试中同时合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领取成绩合格单;
(2)会计电算化的三部分成绩必须同时合格,方可领取合格证。考试合格的考生在考试后一个月,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合格证书,如遇上公休日或节假日顺延。
(四)考试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三个科目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即考生在计算机上对随机生成的考试试卷进行答疑,提交试卷后立即显示得分的方式。统考科目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间不休息。
(五)考试时间
1、会计电算化科目:2014年4月8日-4月25日的日常工作时间;
2、统考科目:2014年5月5日-5月30日的日常工作时间。
三、报名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