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务费:根据市物价局的有关又件规定执行。
(七)考试用书:使用2012年重新编写的考试教材,由考生报名时在网上自愿预订,邮购费2元。
(八)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由考试系统随机生成,请考生审慎报名,考试时间一经确定,不能要改。
2、网上交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自动退出报名页面,考生重新登陆报名页面,点击左侧的“打印报名回执”,即可打印出报名回执。
考生报名回执是考生报名成功的证明,在报名回执上有考生的报名基本信息(供考生核对信息),注意事项(打印准考证时间)及订书单(快递信息)等内容,田此必颂打印报名回执,以备查对。
四、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政策的衔接
(一)我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电算化三个科目连续考试,并在一次考试中同时合格方可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政策。
(二)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作为过渡阶段,仍然实行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适德(以下简称统考科目)与会计电算化科目分开考试的方式,在2014年12月31日前,统考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持“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仍然可以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我市自2013年7月1日起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原办法规定的免试政策,取消珠算五级考试科目。
五、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放政策的衔接
(一)我市自2015年1月1日实行三科同时考试开始,成绩合格单的有效期为6个月。
(二)2013年7月1日前统考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可以继续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考科目的“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的有效期均为2014年12月31日,逾期不能再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教材、考务费发票领取时间2013年8目8日-8目9日。持报名回执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到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人民公园附近)415房问领取。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1、统考科目:2013年11月26日开始
2、会计电算化科目:2013年10月26日开始
考生登陆天津会计(www.tjkj.gov.cn)网站或者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www.tjfinan.gov.cn)左侧的会计事务自行打印准考证。固考试安排在日常的工作日进行,请考生提前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