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仍执行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但所有免考的有效证件必须是在报名截止日即2013年4月21日(含4月21日)前颁发的,否则免考科目一律无效。
自2013年7月1日起,则按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执行,所有免考规定一律取消。
六、成绩公布和复查
省财政厅将于考试结束后60天内完成评阅卷工作,并在四川财政会计网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只能向报名地财政局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成绩公布后10天内,各县(区)财政局应将申请复查成绩的考生信息汇总上报市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七、题型、题量及分值
考试科目 |
题型及分值 |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单选20分 |
多选30分 |
判断15分 |
简答15分 |
案例分析20分 |
会计基础 |
单选15分 |
多选20分 |
判断10分 |
简答10分 |
业务综合题45分 |
会计电算化 |
单选30分 |
多选30分 |
判断10分 |
简答20分 |
简述题10分 |
八、其它事项
(一)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会在四川财政会计网上以公告形式提前通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按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实行无纸化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三)雅安考区财政部门咨询电话:0835-2625944、2623966
特此通知。
雅安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