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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201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登录“陕西会计”网,按时打印“准考证”,以免影响考试。
(三)2013年12月26日前,省会考办在“陕西会计”网向考生公布成绩。合格标准为3科一次性通过,考生打印合格成绩单,合格成绩单自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陕西省财政厅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