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人员选择考点和考试类别成功后,须在30分钟内通过网上银行系统一次性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名额自动退回。一旦交费成功不允许再对考试地点和科目进行修改。
五、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输入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打印准考证。如果考生发现准考证上信息有误,可在2013年8月10日--8月21日的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所选考点的所属市财政局进行更正,过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成绩查询、打印
考试成绩由省财政厅统一确认,本季考试结束后10日内在“山东会计信息网”和内部会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考生可登录外网查询,考试通过的考生可打印成绩单。考试成绩全省(不含青岛市)通用,考试通过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按照规定到户口或单位所属地财政局审核有关资料,领取证书。
七、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126号)规定,考务费为每科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