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免试条件
持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签发日期在2年以内的中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所学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电算化、理财学的考生,可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参加全部三个科目的考试,其中《初级会计电算化》可以单独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必须同时报考,同时达到合格标准为有效成绩,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一年。
五、考试范围
考试教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由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编写、经济出版社出版的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初级会计电算化》为经济出版社出版的用友版教材,考试内容范围不超出《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
六、考试收费
根据鲁价费发[2006]126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目考试费60元,不另收报名费。各县市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收费。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个科目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免试条件进行报名(毕业时间的确定以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准)。报名信息一经现场确认,有关信息不得更改,考生缺考的,考试费不予退还,也不给予补考。考生不可自行指定考试日期。
(二)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在进行现场确认和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必须严格审查,考生不符合相应报名条件而参加考试合格的,考试成绩作废,不得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以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公布的成绩为准。
(三)考试合格的考生,在有效期限内(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市直和中央、省驻泰单位合格考生在泰安建设大厦三楼财政局审批窗口申请办理,办理前请登陆泰安市财政局网站查看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程序,其他单位合格考生或无单位的合格考生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局办理
(四)本季度考试的其他有关事项如有变动,将公布在泰安市财政局网上,不再另行通知。
泰安市财政局会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