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2013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3月2日

(二)免试条件
1、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
2、已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的人员,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四、考试科目、题型及时间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各科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2、考试范围:执行财政部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3、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4、考试时间: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采取连续考试,中间不休息的方式。同时每科目考试时间相对独立,该科目考试结余时间其它科目不能续用。
五、考试费用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网络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0]6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60元。
六、合格通知单及证书的领取
凡参加考试的人员,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一科考试成绩不合格,其它科目成绩作废,不再作为下期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的日期内到市财政局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手续(各县(区)财政部门可将所属区域合格会计人员申请办理的有关手续集中收集统一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
申请办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一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成绩合格通知单原件(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三)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1张;
(四)第一款第四条中规定的报名现场审核时提交的证书原件。
七、考试辅导用书
考试辅导教材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初级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软件为用友T3版本。

石嘴山市财政局
二0一三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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