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四、考试科目、题型及时间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各科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2、考试范围:执行财政部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3、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4、考试时间: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采取连续考试,中间不休息的方式。同时每科目考试时间相对独立,该科目考试结余时间其它科目不能续用。
五、考试费用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网络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0]6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60元。
六、合格通知单及证书的领取
凡参加考试的人员,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一科考试成绩不合格,其它科目成绩作废,不再作为下期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的日期内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手续(中央及区属企业、单位按属地管理)。
申请办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成绩合格通知单原件(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1张;
(四)《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书办理时间,2013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15日(节假日正常休息),考生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七、考试辅导用书
考试辅导教材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初级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软件为用友T3版本。
八、有关要求
1、各市、县(区)财政局,自治区各部门,企业集团,中央驻宁单位,各财经会计学院和各会计培训机构收到《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后,立即将文件转发所属单位,作好考前培训辅导工作。
2、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场地设立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点学校的设立由市财政局进行实地考察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在开始考试前30天将确定的考点学校及时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考察认可后才能设立。考点学校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各市财政局要及时督促检查考点的计算机机房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