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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会计从业领取公告
各位考生:
2015年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的考生证书于6月25日开始发放,请考生携带身份证、考试报名上传的白底彩照一张(1寸)到市财政局会计科104办公室领取。证书必须在考生考试结束6个月之内领取,过期证书作废,后果自负。
望广大考生互相告知。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