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4日

(二)持证人员在网上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后15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到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换证手续。

五、工作要求

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对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合理安排,配备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确保换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扩大宣传,有效落实。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对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让持证人员了解换发证书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使换证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换证工作中,一定要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对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材料欠缺或不符合换证要求的,应当场告知并要求补齐材料,待补齐并符合规定后再为其办理。

(三)提高效率,便民服务。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换证政策和换证流程,提高效率,便民服务,确保换证工作稳妥顺利进行。

各盟市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请在网上公布咨询电话,做好服务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联系电话:0471-4192062,联系人:李晓燕。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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