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考试卷一_第11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8月28日
四、案例分析题  
(一) 
1.[答案]BC 
【精析】一般的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李某与张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手续时由财务科一名会计负责监交的做法不符合规定。交接过程中,李某发现存在“白条顶库”问题,应由移交人员张某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答案]ACD 
【精析】李某对3张更改的发票予以报销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21条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李某应对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有权拒收,不予报销。  
3.[答案]BD 
【精析】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交接的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  
4.[答案]ABC 
【精析】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5.[答案]ABCD 
【精析】原始凭证金额错误的,只能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重新开具。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是反映经济业务事项情况的最重要的数据。随意更改.容易导致舞弊,不利于确保原始凭证的质量。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义务,不得拒绝。  
(二) 
1.[答案]AB 
【精析】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包括:①法律、法规;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③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④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⑤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C、D为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2.[答案]AC 
【精析】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③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④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⑤上解上级的支出;⑥下级上解的收入。B、D两项内容表述错误。  
3.[答案]D 
【精析】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  
4.[答案]AB 
【精析】预算调整是指在预算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需要减少支出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引起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  
5.[答案]C 
【精析】预算调整方案经本级政府审定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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