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2012年3月28日——4月1日;
第二季度:2012年6月26日——7月1日;
第三季度:2012年9月18日——23日;
第四季度:2012年12月19日——23日。
吉林省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考生可在 “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务必在考后的办证申请表中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以免今后在职称考试报名或调转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申报材料必须与报考时填写的保持一致,确有更改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所提供的办证相片必须和报考时提交的一样,不得更改。
在成绩发布后,务必按照网上提示的有效申报日期,及时去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视同考生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