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绩合格标准和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考生可在 “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要在吉林省会计网上的“合格考生办证申请”中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信息,然后在网上提交办证申请,携带以下材料到报考所在地财政部门确认信息真实性并领取证书:
1、《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具有大学专科和中专学历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代理人必须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成绩发布后,按照延边州考试现场张贴的领证日期及时去当地财政部门确认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0433-2876047。
延边州财政局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