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延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3月1日起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1月22日

3、现场确认、交费日期:与网上报名日期一致(周六、周日休息)。

4、现场确认、交费时间:每日上午9∶00—下午16∶00.

二、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

三、考试方式

实行三科联考方式,每科考试时长1小时,每场考试时长3小时。考生可在考试时间内,自行选择考试科目的顺序,每科作答完毕后提交试卷进入下一科。最后一科考试结束时,忘记提交试卷的由考试系统统一提交试卷。

四、报考条件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吉财会[2013]382号)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五、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考试政策

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吉财会[2013]382号)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其中50周岁以上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珠算考试,不再参加会计电算化考试。

(二)考纪规定

1、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根据 《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情节严重者,由省财政厅取消其考试成绩,且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省财政厅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同时在吉林省会计网予以公告”。

(三)考试成绩管理

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方可按照规定程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考试收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吉发改收管函字[2008]102号)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10元/每人次;(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35元/科、会计基础35元/科,会计电算化40元/科,珠算考试40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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