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5、工作单位有变化的请带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信息表》、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单位盖章);
6、学历、职称等个人相关信息有变化的请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七、相关说明
1、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人员暂缓换发新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凡换证年度前有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补齐后方可换证。
2、如遗失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当先履行公告程序后,持补证和换证的相关材料,一并申请办理补证及换证手续。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审核后,符合补证和换证规定的,补发 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换证不收取工本费。
4、旧证不收回,由发证机关在首页盖上“作废”的章后随新证一并交给持证人。
5、委托他人代办换证手续的,除需携带相关换证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丹阳市财政局
2015年2月6日
2015年度镇(区)会计换证工作日安排
镇(区)财政分局、所 工作日
云阳 3月9. 10.11.12.13.16.17.18.19
开发区 3月23.24.25.26.27.30.31
司徒 4月1. 2. 8. 9
延陵 4月13.14
珥陵 4月15.16
陵口 4月20
吕城 4月21.22.23.24
导墅 4月27.28.29
皇塘 5月5. 6. 7. 8
访仙 5月11.12
界牌 5月13.14.15.18
丹北 5月19.20.21.22.25.26.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