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财政局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73号部长令)、《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实施办法》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苏财会〔2014〕36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区换证时间以当地公布时间为准)。为保证换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我市换证工作在省财政厅的组织领导下,按照属地原则,由各辖市区财政部门具体实施。为确保换证工作的平稳顺利,换证采取逐级负责、属地换证、分步实施的方式,并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继续教育登记等相关工作结合进行。
二、换证对象
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属于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管辖的人员(2014年7月份后已领新证人员除外)。
三、换证时间和范围
1、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的要求,发证日期2009年12月31日前的持证人员,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10年1月1日以后的,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逾期后果自负。
2、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
四、换证条件
1、持证人员须完成发证年度至换证年度(2002年至2004年除外)间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2、持证人员已完成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未完成采集的到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无单位的到户口所地在财政部门进行信息采集)。
五、换证地点
换证人员按证书上的发证机关(如有变化,以证书上的变更记录为准)到以下财政部门办理点换证;工作单位(或户籍)有变化的,请到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点换证。
市直办理点: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7C财政局窗口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33号
电话:0511-88983042
京口办理点:京口区会计服务中心
地址:镇江市南门大街环球大厦六楼
电话:0511-85035437
润州办理点:润州区财政局国资企财科
地址:镇江市中山西路103号
电话:0511-85631298
丹徒办理点:丹徒区财政局会计科
地址:丹徒新区爱民路156号财政大楼211室
电话:0511-88992002
新区办理点:
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98号管委会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511-80822936
丹阳办理点:丹阳市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丹阳市行政中心B4025
电话:0511-86923289
句容办理点:句容市财政局会计科一楼大厅